介绍
按照财政部规定,所有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都必须在新取得证书的第2年开始每年完成不少于24小时的继续教育。一般情况下由持证人员在规定区域内指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相关培训学校一般会统一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的,如果不统一办理登记手续的,请向培训学校咨询具体办理手续。如果参加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取得学历证书,参加会计、审计等经济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取得一科以上合格的,在取得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证明当年可以视同完成一个年度的继续教育。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在年度内持上述相关证书换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办理窗口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学历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同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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